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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齡老舊恐無補助 高客爭取緩衝

 

高雄縣市合併後,大眾運輸能否維持運作備受矚目,目前高雄客運的車齡老舊,恐無法符合市府的補助辦法,高客希望爭取三年緩衝期。

高雄客運表示,市府的政策他們很樂意配合,但他們是幾十年的客運公司,且過去公路總局車齡年限是十二年,今年陸續增購了五十一部新車,如今要一下子調整到市府的標準,非公司所能負擔,希望能給他們一個彈性的緩衝期。

高雄縣市合併後面積逾兩千九百平方公里,尤其目前的高雄縣面積遼闊,目前大眾運輸主要由高雄客運行駛三十餘路線。

高雄客運營運主要仰賴交通部公路總局每年的補助,未來縣市合併後,高縣的公路客運將轉由高市府管轄,公路總局是否持續補助高雄客運仍充滿變數。

據高市目前所制訂的民營業者經營大眾運輸補助辦法,車齡必須在五年之內才能獲得補助,若車齡在兩年之內則補助比例更高。目前高市府每年補助民營的公車業者約一.四億元。

據了解,高雄客運的車齡多數超過十年,恐無法達到市府的補助門檻,如果公路總局也停止補助,高雄縣的大眾運輸恐面臨停擺。若高市府貿然放寬補助門檻,又會引起其他民營公車業者的反彈。

市府曾經評估,縣市合併後,若要維持目前高市的公車服務品質,必須再添購一千輛公車,由於經費龐大,委託民間經營是辦法之一。

高市交通局表示,高雄客運擔任大眾運輸的角色非常重要,目前公路總局傾向繼續補助高雄客運至民國一百年,以後是否繼續補助,或是逐年降低補助,市府還在與交通部溝通中。

 

 

阿里山公路 明起採不定時放行

 

公路單位辦理阿里山公路七十一點五公里處崩坍路段復建,因施工需要,該路段十月初起進行交管,每天限時段通行,衝擊山區觀光業,由於工程順利,公路單位昨天開會敲定從八日起取消限時通行管制,並視施工狀況,不定時放行。

去年八八水災,造成阿里山公路通車近三十年來最大災害,沿線三十七、三十八、五十九、六十三、七十一點五、七十二、七十八及八二、八三里等路段崩坍及路基流失嚴重,經搶修,清除阻道土石,進行基樁、地錨、擋土牆、坡面整治、路基等修復工程後,在觀光考量下,勉強在六月開放大巴通行。

不過阿里山公路沿線地質不穩定,尤其七十一點五公里崩坍路段最脆弱,遇雨崩坍落石,交通中斷,公路單位確保用路人安全,從九月起在該路段邊坡進行岩錨護牆及噴漿工程,施工需要,十月六日起在七十一公里至七十一點五公里間路段實施交管。

惟阿里山公路限時通行,影響觀光客上山意願,山區業者怨聲載道,公路單位顧及山區觀光發展考量,星期六、日等假日暫停該路工程進行,取消交管外,並敦促包商非假日趕工。


打通台26線 屏東反對 台東力爭 


台東縣府爭取多時的台廿六線,近來因屏東縣有意爭取阿郎壹古道為縣級自然地景保留區,屏東環保聯盟也在網路發起停建連署,恐影響道路興建,台東縣府昨天重申,台東確實有台廿六線的需要。

針對台廿六線安朔至旭海段日前通過環評審查,最快於二0一六年通車,反對興建的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以「馬總統請停建台26線!宣佈保護自然海岸的決心!」為題,在網路發起連署。至昨天傍晚六時止,已有一百六十七個團體、六千六0八人參與連署。

達仁鄉對此表示遺憾,達仁鄉位於台東縣最南端,是三不管地帶,打通後可活動地方經濟,一定會爭取到底,不要只做一半的工程。

南迴的排灣族人與屏東旭海、牡丹排灣族血脈相連,卻因公路不通,開車探親耗費時間竟與徒步越山的時間一樣長,且排灣族人世代與大自然相依,尊重自然,對環境有敏銳度,更懂得如何保護。

台東縣政府長時間爭取台廿六線,好不容易看到成果,決不可能放棄,請環保團體以「大眾利益」為重,考量台灣整體發展及台東民眾的需要,不能因為一小部份的人反對,就讓台東永遠處於封鎖狀態,環島交通暢通後,對屏東縣交通及旅遊也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交通大執法 九日起六天 更新日期:2010/12/07 04:11

金門縣警察局九日起,分段執行六天的交通大執法,籲請民眾注意。

縣警局表示,十一月份取締到案的酒後駕車計十八件,較十月份二十二件減少四件,其中被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有七件,佔取締件數的三十九%,另酒駕肇事案件有二件,較十月減少四件。

縣警局預定執行交通大執法的時間是九日、十二日、十七日、二十五日、三十日及三十一日。

 

保時捷恐當廢鐵拍賣

 三百多萬跑車就因為少了一張牌照即將成為廢鐵?台北市內湖拖吊保管場出現一輛保時捷,因為車主申請不到合法牌照,遭到交通警察大隊查扣,恐怕將由裁決所解體銷毀,當廢鐵拍賣。

裁決所表示,此案十分特殊,因為過去名車常出現牌照報廢後繼續開車上路,但這輛車從頭到尾沒有掛車牌。裁決所解釋,即使申請不到牌照,當作收藏品,只要不上路也不違法,沒想到這輛名貴跑車既不掛牌,又大膽違規上路。

六月十九日台北市大同警分局在承德路一段附近攔到這輛保時捷竟然沒掛車牌,因此逕行沒入告發,這輛名貴跑車就被拖到內湖保管場。進口車商說,此款新車的市售參考價為三百二十八萬元。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說,車主當時到保管場繳交罰款三千六百元後,希望可以將車領回,但是依法必須提出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才能讓車主把車輛贖回,車主拿不出來,所以到現在車還留在保管場內。

台北市監理處表示,一般進口新型號的車輛都會先到位在彰化縣的車輛安全審驗中心,進行排污量檢查以及車輛形式認證,審驗合格之後才能申請車牌。因此,為了此案,交大還和裁決所、車主會勘。

當時車主也坦承該車無法順利通過車安中心的審驗,但面對名貴跑車遭到查扣,仍不甘心,目前正提出申訴,希望透過其他方式將車領回。

車主已提出進口證明資料,資料顯示是從日本進口,但交大與裁決所會勘時,研判此車從歐美進口到日本,再從日本轉口至台灣,「在日本可能出過問題」。

由於車主從頭到尾也曉得無法順利申請通過安全審驗,所以才遲遲未申請車牌,不過,仍尊重車主申訴權益,等待申訴程序完畢後,就會把名車交給裁決所處理。

過去尚未加入WTO前,常發現沒有來源證明的拼裝車,交大才會查扣,但加入WTO後名車可以正常進口後,就很少查扣到這種違規名車。不過,大同分局警員私下表示,該車無完稅證明及進口證明,疑似拼裝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一)問:汽、機車未領用牌照行駛道路被警查獲,應如何裁處?

答:進口或國內生產之汽、機車,皆需經安全審驗合格並取得證明,依規定申領牌照後,才能行駛道路,若未經安全審驗合格,無牌無照行駛道路被警查獲,依法應處所有人新台幣3600-10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二)問:汽車所有人,故意將車輛牌照繳銷或報廢,並噴上農用二字行駛道路被警查獲,應如何處罰?

答:汽車無牌無照行駛於道路上,依法應處以新台幣3600-10800元罰鍰,若係報廢車輛,除處罰鍰外,並沒入車輛;若係繳、註銷牌照車輛,除處罰鍰外,並應追繳其欠繳之牌照稅、燃料費及違反牌照稅法之罰鍰。

(三)問:將自己車輛牌照供他車使用或借用他人車輛牌照,行駛道路被警查獲,應如何處罰?

 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借用他車牌照,行駛道路被警查獲,依法應處新台幣3600-10800元罰鍰,並吊銷車輛牌照,在未經檢驗合格,依法領用牌照之前不得行駛道路。

(四)問:號牌未依規定懸掛放置於車上,或掉落遺失經舉發後未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若行駛道路被警察查獲,應如何處罰?

 答:號牌未依規定位置懸掛,或掉落遺失經舉發後,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行駛道路被警查獲,依法應處新台幣3600-10800元罰鍰並吊銷其車輛牌照,在未經檢驗合格,依法領用牌照之前,不得行駛道路。

(五)問:車輛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道路被警查獲,應如何裁處?

答:以上車輛若行駛道路被警查獲,除依法應處新台幣3600-10800元罰鍰外,並當場移置保管,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在移置保管期間得向汽車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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